快訊/中信金併新光金 金管會不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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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光金集團外觀。(圖/記者謝盛帆攝)

記者陳瑩欣/台北報導

新光金(2888)與台新金(2887)合意併購遭遇中信金(2891)搶親,金管會副主委邱淑貞今(16)日晚間臨時召開記者會宣布政策,不准。

這次記者會,由邱淑貞主持,銀行局局長莊琇媛、證期局局長張振山、保險局局長王麗惠陪同。

「中信金是很好的公司!」邱淑貞強調,這次對中信金投資案予以緩議、不同意投資的理由主要有4。

第1、中信金對新光金投資計畫內容對於各種整併可能狀況未有完整規劃,致購足股份計畫及整併方案不完備;

第2、中信金對於新光金投資如未能完成整併之釋股處理欠缺具體執行內容;

第3、對被投資事業壽險子司財務狀況掌握不足且未提出增資承諾書具體內容;

第4、及公開收購以換股為支付對價方式對雙方股東權益保障不足等疑義,故予以緩議。

金管會說明,依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組織法第1條規定,金管會肩負健全金融機構業務經營、維持金融穩定及促進金融市場發展之責任,且權衡金融控股公司法(下稱金控法)第1條,金控法之立法目的在促進金融市場健全發展,並維護公共利益等考量,進行本案之審查,依金控法第36條規定,緩議本案申請。

邱淑貞說:「本會不鼓勵用股票為對價的公開收購!」6件股票對價,收購比率都超過80%,涉及銀行、壽險併購的部分,沒有用股票交換為前例,且以金控併金控的唯一案例,採「全現金」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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