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東縣池上鄉邀請藝術家參與公共設計,使用毛筆手寫字體的「書法路牌」,引發外界批評,認為字體不統一恐導致事故。交通部路政及道安司今表示,該路牌不符「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可能造成辨識上錯誤,不是很適當,將發文給主管機關要求撤換。
交通部路政及道安司表示,依照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道路路牌的中文字體統一為「正體字」,且大小都有標準尺寸,僅在副牌可有彈性。台東池上鄉這起案列不符合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規定,將發文通知主管機關撤換,若未照規定設置導致事故,設置機關恐需負國家賠償責任。
根據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規定,中文一律使用正楷或變體字,字體大小應予一致,標寫順序縱向者一律採由遠而近;橫向者一律採由左而右方式。為使行車中駕駛人易於辨識,筆劃寬度橫豎比得採二比一;數字一律為阿拉伯數字,用等線體或變體字,且字體大小應一致。
交通部路政及道安司副司長蔡書彬也說,中央對於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有試辦計畫機制,若地方政府認為有更好的構想,要提試辦計畫到交通部,試辦後要再提出成效評估,若效果不好就須恢復原狀。過去像是高雄市有提出標線型圓環、新北市提出綠斑馬、台北市提出重機停車格等試辦計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