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要求縣市政府清查農保資格,讓不少農民憂心配合政策把地租給光電業者,可能失去農保。對此,農業部長表示,六十五歲以上老農不會因光電政策影響農保資格,六十五歲以下者將研議修法,放寬耕作地未達一分地(○點一公頃)的限制。
據了解,農業部透過去年申請天然災害救助的申請人,比對該筆土地的農保被保人,勾稽出地主有無實際耕作的名單。至於農地出租給光電業者,則要釐清地主是否保留至少○點一公頃的實際耕作面積。其中雲林縣清查總人數就多達三千多人,引發不少農民憂心。
農業部長陳駿季昨在立院經濟委員會進行業務報告時指出,為保障配合國家能源政策農民,正研議修農保審查辦法,放寬農保資格。其方向有二,一是依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設置再生能源發電設施面積上限六六○平方公尺,於容許設施面積以外維持農業生產者。
此外,配合漁電共生,原農保被保險人的實際從事農業工作面積得不受一分地限制,但其出租的農地,承租者仍需維持農用以符合政策。
陳駿季還提到,現行參加農保應每年實際從事農業工作時間達九十日以上,但考量基層農會實務認定不易,修正以在台天數是否達九十日認定,以避免爭議。
陳駿季強調,六十五歲以下農民只要有一分地的實際耕作面積即可享有農保,而老農的農保資格也不會因光電政策而被影響。近日將發文各地方主管機關暫緩清查,待農保審查辦法修正公告後再據以執行。
立委張啓楷則要求,農民及養殖漁民配合光電政策,但因汙染、廢棄物、環境改變、電場設計及施工等原因而無法實際務農或養殖,導致農民身分被取消,農業部應研議補償機制。
標題:配合光電政策 農保資格擬放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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