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專法,才能保障、平台、店家與消費者權益!」民眾黨前立委受訪時表示,外送產業各方需要有溝通管道與協商機制,才能減少平台壟斷的狀況;全國外送產業工會理事長陳昱安則說,專法也會規範不適任外送員汰除機制,並非只針對外送平台。
近年來外送產業發達,但也衍生不少問題,包括平台片面宣布更改每個外送單的價格(單價),還可決定合作店家抽成比例高達32到40%,這些都讓外送員、店家與消費者都有怨言。為此,有店家透過來店用餐贈送小點、折扣等方式,盼吸引顧客消費,但在消費型態改變下,外送平台仍有很高需求。
勞動型態難界定
對此,民眾黨前立委賴香伶受訪時指出,兩大外送平台進入台灣10幾年,但因為行業認定的關係,包括貨運業、資訊業與金融業,各部會並沒有特別專責,因此約在5年前,外送平台對從業人員的互動關係相當模糊,對外送員也缺乏保障,當時從台北市開始,陸續有縣市制定《外送員自治條例》,盼保障外送員責任。
不過陳昱安受訪時說,各地紛立自治條例,規則又不盡相同,對外送員與平台其實都會造成困擾,因此還是希望制訂全國的專法。他解釋,由於《勞基法》只有規定勞動是「僱傭」或「承攬」,我國很難像國外一樣有「類勞工」的概念,因此決定盼以專法保障外送整體產業權利。
機車非營業車輛
賴香伶說,目前外送平台只要更改費率,都是片面宣布,並沒有協商程序,也不清楚公式如何計算,因此產生的勞資不信任糾紛很多,且一單的價格若持續砍低,外送員需要花更多時間跑單,便容易造成交通事故。
她認為,應該比照計程車有起跳費率,計算公式也要透明,但因為台灣交通法規仍未解禁摩托車為「營業車輛」,因此目前仍無法要求。
「主要是外送員要有保險!」賴香伶強調,由於本身行業彈性,因此僱傭關係不好確定,但在保險方面,國外也有按照實際跑單時間來算保險比例的狀況,不能說工時彈性就缺乏對外送員的保障,平台也要負擔相關成本。
對商家抽成35%太高
賴香伶認為,最主要是要建立一套協商機制,讓外送員(全職或兼職)與合作店家可以跟平台談判,例如現在平均抽成約35%,她過去也有接到一些夜市商圈聯誼會反映實在太高,但因為消費型態改變,店家也被迫要加入外送平台,否則沒有競爭的機會。
「外送專法不只保障外送員,還有商家、消費者與平台!」陳昱安指出,他們希望能制定專法,就是讓消費者有處理爭議機制,客人可以檢舉與評分,合作商家也可以跟平台協調抽成費用,但同時平台也有淘汰不適任外送員的機制,專法是可兼顧外送產業各面向的,並非只針對外送平台。
平台也可獲專法保障
但陳昱安也歎說,可惜目前勞動部並未積極回應建議,僅有透過專案勞檢與個案認定外送員與平台是「僱傭關係」,但並沒有其他積極表現,也讓平台有機可趁,才會出現片面宣布改單、更改費率等狀況,若能制定專法,規定基本費率(如1單60元),並將計算公式透明化等,有助外送產業減少糾紛、各方也能獲益。
標題:外送產業三不管!工會籲立專法保障 創外送員、平台雙贏
鄭重聲明:本文版權歸原作者所有,轉載文章僅爲傳播更多信息之目的,如有侵權行爲,請第一時間聯系我們修改或刪除,多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