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可同時請領育嬰留停津貼。(示意圖/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廖婕妤/台北報導
為減輕育兒家庭撫育及經濟壓力,就業保險提供被保險人於育嬰留職停薪期間可領取「育嬰留職停薪津貼」,父母可同時請領,截至去年底已有逾3.1萬人同時請領,不過仍有500多件遭駁回,主要是因這些人是屬於公司法所定義的「負責人」,因此無法請領。
據勞保局統計,自2022年《就業保險法》第19條之2條文修正放寬父母可同時請領育嬰留職停薪津貼後,至2024年底已計有31,290位父母同時請領育嬰留職停薪津貼,且去年男性申請育嬰留職停薪津貼人數25,282人,較2021年成長53%,男性申請比例亦由2021年20%成長至去年的27%,顯見近年來男性勞工朋友已越來越願意共同分擔育兒責任。
勞動部說明,被保險人只要參加就業保險年資合計滿1年,於子女滿3歲前,依《性別平等工作法》規定向投保單位辦理育嬰留職停薪,即可向勞保局申請育嬰留職停薪津貼;父母如同為被保險人,可依其實際照顧需求,選擇輪流申請或同時請領,而同性婚姻關係下撫育子女亦適用。
勞保局會按被保險人育嬰留職停薪當月起前6個月平均月投保薪資的6成發給津貼外,另還會一併發給政府加發的2成育嬰留職停薪薪資補助,共發給平均月投保薪資的8成,最長發給6個月。
同一名子女父母如均符合請領資格,同時留職停薪照顧小孩,則2人合計最多可領取12個月津貼及薪資補助,假設父母平均月投保薪資均為38,200元,每月2人各可領到30,560元,每月共可領到61,120元,合計最多可領到366,720元,能給予育兒家庭雙倍的經濟支持。
勞動部提醒,育嬰留職停薪津貼是提供受僱者無工作收入時之薪資補助;育嬰留職停薪期間如同時擔任單位負責人,或另有工作,依規定不可以請領育嬰留職停薪津貼。
▲父母可同時申請育嬰留職停薪津貼。(圖/勞動部提供)
標題:父母同時請領育嬰留停津貼「最多可領1年」 一類人無法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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